兽的形像、兽,以及我们弟兄的控告者——那些为了推动偶像崇拜和谎言而对天使加百列作出虚假见证的人

兽的形像、兽,以及我们弟兄的控告者——那些为了推动偶像崇拜和谎言而对天使加百列作出虚假见证的人 █ 启示录 13:18 说得非常明确:'这里有智慧。凡有聪明的,可以计算兽的数目;因为这是人的数目:666。' 现在把它与但以理书 12:10 作比较:'智慧人必能明白,恶人却不明白。' 再与箴言 28:5 作比较:'恶人不明白公义,惟有寻求神的人明白。' 联系是直接的:恶人不明白,有智慧的人明白。 因此,如果兽只能被有聪明的人辨识,而恶人不明白,那么兽就不可能是有智慧的人:兽就是恶人。 接下来是最后的问题:如果恶人迫害了公义的信息,没有请求悔改,也没有悔改,他又怎么可能忠实地保存他所迫害的东西呢? 如果原始的信息是为义人带来公义,却为恶人带来定罪,那么,谁有动机去改变它? 请好好想一想。 因此,兽的形像就是迫害者的偶像。 那座雕像,那幅形像,是恶人屈身跪拜祈祷的对象,而这个恶人会对那位对他说:'在《出埃及记》20:5 这里,明确禁止这样做'的人感到愤怒。 不要要求我与你一起这样做。如果你坚持敬拜那形像,就自己去做,不要拉上我。 迫害耶稣的罗马,曾向其众多神祇的雕像祈祷,例如玛尔斯和朱庇特。今天,我们在这些雕像中仍然看到同样的人物;只是他们被改了名字。 例如,看那位被称为'圣米迦勒总领天使'的:实际上,那是一个被崇拜的罗马迫害者,他们的神玛尔斯。而那个留着长发的,毫无疑问,就是宙斯或朱庇特的改名形像。 宙斯的崇拜者吃猪肉,而罗马则借口《马太福音》15:11 和《提摩太前书》4:1–6 来允许自己吃猪肉;然而根据《马太福音》5:17–18,耶稣并没有废掉律法和先知,而《申命记》14 是律法,明确禁止吃猪肉;以赛亚是先知,他在《以赛亚书》65 中的预言也谴责吃猪肉。既然罗马不遵守律法,也就篡改了律法;因此,捍卫整个旧约是没有意义的,唯独公义的部分例外。 公正的指控并不等同于诽谤。启示录 12:10 说到'我们弟兄的控告者',也就是那些诬陷他们的人。他们的诽谤不仅仅是把不公义、支持偶像崇拜的信息归于圣徒,还包括通过形像来进行的诽谤——这些形像被归给圣徒并被当作偶像对待,而圣徒必然会认为这是冒犯。通过与圣徒无关的希腊化形像,他们对神的仆人的外貌和男子气概作了虚假的见证;他们侮辱了他们,就如同在所多玛,罗得和义天使曾被侮辱一样(见《创世记》19:5–13,《启示录》13:6)。 《哥林多前书》11:1–14 指出,男人留长发是羞辱;而《马太福音》25:31–46 中对列国的审判,驳斥了不加分辨的普遍之爱教义。 启示录 12:9–12 断言,龙迷惑了全世界,并且将在审判之时被击败;这审判是藉着圣徒的见证来完成的。根据《启示录》20:3–6,这些圣徒在他们过去的生命中忠于神,拒绝敬拜偶像,即便因此被兽(不义者)杀害;那兽要求人敬拜'兽的形像'。 教条是一种被强加为不可质疑的信念。制度化的宗教把接受定义为正统,把批判定义为异端。尽管他们的教条彼此排斥,他们的领袖却宣称:'所有道路都通向神。'这句话恰恰揭露了他们:如果教条彼此矛盾,这些道路就不可能是真理。教条彼此矛盾;两种真理永远不会彼此矛盾,而是彼此补充。 这里揭示了:罗马的迫害者如何以龙的名义,控告'我们的弟兄',包括像加百列这样的忠实使者,说他们传递了违背公义的信息。 共同的教条(基督教与伊斯兰教):永久童贞。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宣称,加百列宣布耶稣的童女生育是为了应验以赛亚(《马太福音》1 章 / 《古兰经》19 章)。 然而,《以赛亚书》7:14–16 并没有预告耶稣,也没有提到'永久童贞'。 这个记号是赐给亚哈斯王的,并且必须立刻应验,在孩子尚未懂得分辨善恶之前。 以赛亚所说的是一位年轻女子,而不是一位生子之后仍保持童贞的女子。 应验发生在希西家身上,他是亚哈斯时代的一位忠心君王: 他毁掉铜蛇(《列王纪下》18:4–7) 神与他同在(以马内利) 他击败了亚述,正如以赛亚所预言的(《列王纪下》19:35–37) 永久的童女生育,为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所共有,并非源自以赛亚,而是来自罗马强加的后期再诠释。 这些矛盾并非出于神。它们出于罗马。 一个暴政帝国不希望人民维护尊严,而是希望人民跪下。 … Sigue leyendo 兽的形像、兽,以及我们弟兄的控告者——那些为了推动偶像崇拜和谎言而对天使加百列作出虚假见证的人